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省新闻出版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省新闻出版局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信息网(www.xwcbj.g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邮编:510075,电话:020-37606370)。
一、概述
2008年,省新闻出版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1999年至今政府信息进行清理,编制了《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制定了《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上述目录和指南已在省新闻出版局政务信息网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新闻出版局主要通过局政务信息网、报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省新闻出版局政务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9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0.8%;政府规章类信息208条,占41.94%;规划类信息3条,占0.6%;行政许可事项类信息49条,占9.88%;其它类信息232条,占46.77%。公众可通过省新闻出版局政务信息网的“政策法规”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省新闻出版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国新闻出版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广东电视台等省内外主要媒体共播发由省新闻出版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200余条。办理局领导接受新闻媒体采(专)访3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省新闻出版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省新闻出版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0人次,涉及省内新闻出版行政机构和出版单位等相关工作机构电话号码、出版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年检工作有关规定、职称评审安排、省农家书屋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未产生相关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与省新闻出版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省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针对上述问题,省新闻出版局将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务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依法第一时间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按照系统化、电子化、标准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以局政务信息网为中心的公开载体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方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公众查询政府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功能,方便公众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强化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提高网上办事能力,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新闻传媒等公开载体的作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